ENS域名是否应该收取基于需求的重复费用?

文章探讨了是否应在ENS域名中引入基于需求的重複費用,並提出了幾種可能的方案來改善域名分配和確保域名的最佳使用。

ENS 域名是否应该根据需求收取周期性费用?

ENS 域名是否应该根据需求收取周期性费用?

特别感谢 Lars Doucet、Glen Weyl 和 Nick Johnson 在各种话题上的讨论和反馈。

目前的 ENS 域名非常便宜。注册和维护一个五字母域名的成本仅为 每年 5 美元。从一个人试图注册单个域名的角度来看,这听起来是合理的,但从全局来看,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在 ENS 早期,有人可以注册 Scrabble 单词表 中的所有 8938 个五字母单词(包括一些奇特的词,如 "BURRS"、"FLUYT" 和 "ZORIL"),并预付其所有权一百年,而这一切的成本仅为 十几辆兰博基尼 的价格。事实上,许多人确实这么做了:今天,几乎所有五字母单词都已被注册,许多被域名抢注者占据,等待以更高的价格出售。随机抓取 OpenSea 的数据显示,这些域名中约有 40% 正在出售或已经在该平台上售出。

值得一问的是:这真的是分配域名的最佳方式吗?通过以如此低廉的价格出售这些域名,ENS DAO 几乎肯定获得的收入远低于其潜力,这限制了其改善生态系统行动的能力。现状也对公平性不利:能够以低廉的价格购买所有域名对 2017 年的人来说是件好事,对 2022 年的人来说还可以接受,但其后果可能会严重阻碍 2050 年的系统。考虑到在实践中购买一个五字母单词域名的成本从 0.1 到 500 ETH 不等,名义上便宜的注册价格实际上并没有为用户节省成本。事实上,有 深层经济原因 相信,依赖二级市场会使域名比精心设计的协议内机制 更贵

我们能否以更好的方式分配域名的持续所有权?有没有办法为 ENS DAO 筹集更多收入,更好地 确保域名落入能够最好利用它们的人手中,同时保持可信的中立性和长期所有权的可访问性,这些特性使 ENS 具有价值?

问题 1:产权强度与公平性之间存在根本的权衡

假设有 N 个“高价值名称”(例如 Scrabble 词典中的五字母单词,但可以是任何类似的类别)。假设每年用户抢注 k 个名称,其中一部分 p 被那些非理性固执且不愿意放弃的人抢走(p 可能非常低,只需要大于零)。那么,经过 Nk∗p 年后,没有人能够再获得高价值名称。

这是一个两行的数学定理,感觉过于简单,似乎没有说任何重要的事情。但它实际上揭示了一个关键事实:有限资源的无限时间分配与长期公平性是不兼容的。这对于土地来说是正确的;这就是为什么历史上有 如此多的土地改革,也是为什么许多人 今天提倡征收土地税 的重要原因。对于域名来说也是如此,尽管传统域名空间的问题通过早期 .com 持有者的“强制稀释”暂时得到了缓解,形式是大量引入 .io、.me、.network 和许多其他域名。ENS 已经软承诺 不添加新的 TLD,以避免污染全局命名空间并破坏其最终与主流 DNS 集成的机会,因此这种稀释是不可能的。

幸运的是,ENS 不仅收取一次性注册费用,还收取每年维护费用。并非所有去中心化域名系统都有先见之明地实施了这一点;Unstoppable Domains 没有,甚至自豪地宣传其偏好短期消费者吸引力而非长期可持续性(“永远无需续费!”)。ENS 和传统 DNS 中的周期性费用是对真正无限的一次性付费永久拥有模式的最严重过度行为的健康缓解:至少,周期性费用意味着没有人会因为健忘或粗心而意外地永久锁定域名。但这可能还不够。仍然有可能花费 500 美元锁定一个 ENS 域名整整一个世纪,而且肯定有一些类型的域名需求非常高,这显然被低估了。

问题 2:投机者实际上并没有创造高效的市场

一旦我们承认低固定费用的先到先得模型存在这些问题,一个常见的反驳是说:是的,许多名称会被投机者买走,但投机是自然而有益的。它是一种自由市场机制,投机者实际上希望最大化利润,因此有动力以这样一种方式转售域名,使其落入能够最好利用域名的人手中,而他们的超额回报只是对这种服务的补偿。

但事实证明,已经有关于这一主题的学术研究,利润最大化的拍卖者并不一定最大化社会福利!引用 Myerson 1981

通过宣布 50 的保留价格,卖方冒着(1/2n)的概率保留物品,即使有竞标者愿意支付超过 t0 的价格;但卖方也增加了他的预期收入,因为当物品售出时,他可以要求更高的价格。

因此,最优拍卖可能不是事后有效的。为了更清楚地看到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考虑上一段中的例子,当 n=1 时……事后效率要求,只要竞标者的价值估计为正,他就必须始终获得物品。但这样竞标者永远不会承认超过无限小的价值估计,因为任何正出价都会赢得物品……事实上,卖方的最优策略是拒绝以低于 50 的价格出售物品。

转化为图表形式:

最大化卖方收入几乎总是需要接受某种永远不售出域名的概率,使其完全未被使用。论证中的一个重要细微差别是,当只有一个潜在买家(或至少有一个估值远高于其他人的买家)时,卖方收入最大化的拍卖效率最低,而一旦有许多竞争的潜在买家,效率就会迅速提高。但对于一大类域名来说,第一类正是它们所处的情况。例如,域名只是某个人、项目或公司的名称,那么自然只有一个买家:那个人或项目。因此,如果投机者买下这样的名称,他们当然会抬高价格,接受很大的可能性永远无法达成交易,以在交易出现时最大化他们的收入。

因此,我们不能说投机者占据了域名分配收入的大部分仅仅是他们确保市场高效的合理补偿。相反,投机者很容易使市场 比精心设计的协议内机制更糟糕,该机制鼓励域名以公平的价格直接出售。

为更严格的产权喝彩:域名所有权的稳定性具有正外部性

长期以来,人们已经认识到非替代资产上过于严格的产权的垄断问题。以市场为基础解决这个问题是 哈伯格税 的原始目标:要求每个受保资产的所有者设定一个价格,他们愿意以该价格将其出售给其他人,并根据该价格收取年度费用。例如,每年可以收取售价的 0.5%。持有者将有动力以合理的价格保留资产供购买,“懒惰”的持有者如果拒绝出售,每年都会亏损,而在许多情况下,囤积资产而不使用它们将变得经济上不可行。

但随时被迫出售某物的风险可能会带来巨大的经济和心理成本,正是出于这个原因,哈伯格税的倡导者通常专注于市场参与者精通的工业财产应用。域名在这个谱系中的位置是什么?让我们考虑一个企业在三种不同情况下“搬迁”的成本:数据中心、餐厅和 ENS 名称。

人们期望旧位置的混淆 员工来到旧位置,意外发现它关闭了。 员工或顾客来到旧位置,意外发现它关闭了。 有人将一大笔钱发送到错误的地址。
特定位置的长期投资损失 餐厅可能会失去许多长期顾客,对他们来说新位置太远。 所有者花了数年时间围绕旧名称建立品牌,无法轻易转移。

事实证明,域名并没有表现得很好。域名所有者通常并不精通,切换域名的成本通常很高,而名称更改失败带来的负面外部性可能很大。coinbase.eth 的最高价值所有者可能不是 Coinbase;它同样可能是一个骗子,他们会抢注该域名,然后立即创建一个虚假的慈善机构或 ICO,声称由 Coinbase 运营,并要求人们向该地址发送资金。出于这些原因,对域名征收哈伯格税并不是一个好主意

替代方案 1:基于需求的周期性定价

目前,保持对 ENS 域名的所有权需要支付周期性费用。对于大多数域名来说,这是一个简单且非常低的每年 5 美元。唯一的例外是四字母域名(每年 160 美元)和三字母域名(每年 640 美元)。但是,如果我们让费用以某种方式取决于域名的实际市场需求水平呢?

这不会是一个类似哈伯格的方案,你必须以特定价格 立即出售 域名。相反,价格设定程序的主动权将落在竞标者身上。任何人都可以对特定域名进行出价,如果他们保持开放出价足够长的时间(例如 4 周),域名的估值将上升到该水平。域名的年度费用将与估值成比例(例如,可能设置为估值的 0.5%)。如果没有出价,费用可能会以恒定速率衰减。

当竞标者将他们的出价金额发送到智能合约以进行出价时,所有者有两个选择:他们可以接受出价,或者拒绝,尽管他们可能不得不开始支付更高的价格。如果竞标者的出价高于域名的实际价值,所有者可以出售给他们,这会使竞标者花费大量资金。

这一特性很重要,因为它意味着“骚扰”域名持有者是有风险且昂贵的,甚至可能最终使受害者受益。如果你拥有一个域名,而一个强大的行为者想要骚扰或审查你,他们可能会尝试对该域名进行非常高的出价,以大大增加你的年度费用。但如果他们这样做,你可以简单地出售给他们并收取巨额款项。

这已经比哈伯格税提供了更多的稳定性,并且对新手更友好。域名所有者不需要不断担心他们是否将价格定得太低。相反,他们可以简单地坐下来支付年度费用,如果有人出价,他们可以有 4 周的时间做出决定,要么出售域名,要么继续持有并接受更高的费用。但即使这样可能也没有提供足够的稳定性。为了更进一步,我们需要在妥协上做出妥协。

替代方案 2:有上限的基于需求的周期性定价

我们可以修改上述方案,为域名持有者提供更强的保证。具体来说,我们可以尝试提供以下特性:

强时间绑定所有权保证:对于任何固定的年数,总是可以计算出一个固定的金额,你可以预付该金额以 至少 保证在该年数内拥有所有权。

用数学语言来说,必须存在某个函数 y=f(n),这样如果你支付 y 美元(或 ETH),你就可以获得一个硬性保证,无论发生什么,你都可以至少持有该域名 n 年。f 可能 还取决于其他因素,例如域名之前发生的情况,只要这些因素在注册或延长域名的交易时已知。请注意,n 年后的 最大年度费用 将是导数 f′(n)。

出价后的新价格将被限制在隐含的最大年度费用内。例如,如果 f(n)=12n2,那么 f′(n)=n,并且你在 7 年后获得 5 美元的出价,年度费用将上升到 5 美元,但如果你在 7 年后获得 10 美元的出价,年度费用只会上升到 7 美元。如果在一定时间内(例如一整年)没有出价将费用提高到最大值,n 将重置。如果出价被拒绝,n 将重置。

当然,我们有一个高度主观的标准,即 f(n) 必须是“合理的”。我们可以通过尝试不同的 f 形状来创建妥协提案:

指数费用增长 f(n)=∫0np0∗1.1n 费用每年最多可以增长 10%(复利)。 $836 $7.22m
线性费用增长 f(n)=p0∗n+152n2 年度费用每年最多可以增长 $15。 $1250 $80k
有上限的年度费用 f(n)=640∗n 年度费用不能超过 $640。也就是说,高需求的域名可以开始像三字母域名一样昂贵,但不会更多。 $6400 $64k

或以图表形式:

请注意,表格中的金额只是 理论上保证 持有域名所需的最大金额。实际上,几乎没有任何域名会有愿意出价非常高的竞标者,因此几乎所有域名的持有者最终支付的费用都会远低于最大值。

“有上限的年度费用”方法的一个迷人特性是,它的某些版本比现状对现有域名持有者 更有利。特别是,我们可以想象一个系统,如果一个域名没有出价,就不必支付 任何** 年度费用,而出价可以将年度费用提高到每年最多 $5。

外部出价的需求显然提供了 某种 信号,表明域名的价值有多大(因此,所有者通过保持控制权在多大程度上排除了其他人)。因此,无论你对维持域名所需的费用水平有何看法,我认为你应该发现 某些 基于需求的费用参数选择具有吸引力

我仍然会提出我的观点,为什么某些 超线性 的 f(n),即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增加的最大年度费用,是一个好主意。首先,为更长期的安全性支付更多费用是整个经济中的一个常见特征。固定利率抵押贷款通常比浮动利率抵押贷款具有 更高的利率。你可以通过提供更长期的存款来 获得 更高的利息;这是银行 支付 你为银行提供更长期安全性的补偿。同样,长期政府债券通常具有 更高的收益率。其次,年度费用应该能够 最终 调整到域名的市场价值;我们只是不希望这发生得太快。

超线性 f(n) 值仍然使得在相当长的时间尺度上合理地获得所有权硬性保证:使用线性费用增长公式 f(n)=p0∗n+152n2,只需 $6000(每年 $120),你就可以确保域名所有权 25 年,而你几乎肯定会支付更少的费用。对于抗审查服务来说,“注册并忘记”的理想仍然非常可行。

从这里到那里

削弱产权规范,增加费用,在心理上对许多人来说非常不吸引人。即使这些费用在经济上是有意义的,即使你可以将费用收入重新定向到 UBI,并通过数学证明大多数人会从你的提案中经济上净受益,这也是事实。城市很难 增加拥堵费,即使很明显,唯一的选择是以美元支付拥堵费或以浪费时间和 削弱心理健康 支付拥堵费,在极其缓慢的交通中驾驶。 土地价值税,尽管在许多方面是 最有效且危害最小的税收之一,但很难被采纳。Unstoppable Domains 大声且自豪地宣传“永远无需续费”,在我看来是非常短视的,但它显然 至少 在一定程度上 有效。那么,我怎么可能认为我们有任何机会为域名所有权增加费用和条件呢?

加密领域不会解决人类政治心理学中的深层挑战,这些挑战人类已经失败了 几个世纪。但我们不必这样做。我认为有两个可能的答案 确实 有一些现实的成功希望:

  1. 民主合法性:提出一个真正足够妥协的提案,让足够多的人满意,甚至可能让一些现有的域名持有者(不仅仅是 潜在 的域名持有者) 比今天更好

例如,我们可以实施基于需求的年度费用(例如,将年度费用设置为最高出价的 0.5%),对于长达八个字母的域名,年度费用上限为 $640,对于更长的域名,年度费用上限为 $5,并且如果没有人出价,域名持有者不必支付任何费用。许多普通用户在这样的提案下会 节省 资金。

  1. 市场合法性:避免需要获得合法性来推翻现有系统中人们的期望,而是创建一个新系统(或子系统)。

在传统 DNS 中,这可以通过创建一个与现有 TLD 一样方便的新 TLD 来实现。在 ENS 中,有一个明确的目标是坚持仅使用 .eth,以避免与现有域名系统冲突。使用现有的子域名并不完全有效:foo.bar.eth 远不如 foo.eth 好。一个可能的中间路线是,ENS DAO 将 单字母 域名仅交给运行某种其他可信中立市场的项目,只要他们将至少 50% 的收入交给 ENS DAO。

例如,也许 x.eth 可以使用我提出的定价方案之一来为其子域名定价,而 t.eth 可以实现一个机制,其中 ENS DAO 有权出于反欺诈和商标原因强制转移子域名。foo.x.eth 勉强 看起来足够好,可以替代 foo.eth;它必须这样做。

如果对 ENS 域名定价本身的更改不在考虑范围内,那么应强烈考虑基于市场的方法,明确鼓励在子域名中采用不同规则的市场。

对我来说,加密领域不仅仅是关于代币,我承认我对 ENS 的吸引力并不集中在某种 无条件且无限严格 的类财产所有权上。相反,我对该领域的兴趣更多在于 可信中立性,以及特别针对政治动机的审查和强大行为者的任意和有针对性的干预的强有力保护的产权。也就是说,高度保证的所有权对于域名系统的功能仍然非常重要。

我上面提出的混合提案是我在保持完全可信中立性、继续提供高度所有权保证的同时,增加域名抢注成本、为 ENS DAO 筹集更多资金以能够致力于重要公共产品,并 改善 那些尚未拥有他们想要的域名的人获得域名的机会的尝试。

  • 原文链接: vitalik.eth.limo/gene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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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talik Bute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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