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探讨了互联网协议的开放性与政府监管之间的关系,强调应将监管重心放在应用层而非协议层。作者认为协议的主观合规性不仅技术上不可能,也在全球化背景下不可行,应用程序可以在各自辖区内灵活合规,从而保护网络创新与自由。文章概述了Web3中应用程序与协议的相似性,提出这些应用在合规方面较为可行,旨在倡导对Web3的监管应遵循以往的成功模式。
许多早期的互联网支持者主张互联网应永久保持自由和开放,成为全人类的无国界和无监管工具。在过去的二十年里,随着各国政府对滥用行为的打压,这一愿景失去了一些清晰度。然而,尽管如此,支撑互联网的许多技术——如HTTP(用于网站的数据交换)、SMTP(电子邮件)和FTP(文件传输)通信协议——仍然保持着前所未有的自由和开放。
全球各国政府通过接受技术依赖于开源、去中心化、自主和标准化的协议,来维护互联网的承诺。当美国通过1992年的《科学与先进技术法》时,为商业互联网的繁荣铺平了道路,而没有干预TCP/IP这一计算机网络协议。当国会通过1996年的《电信法》时,并没有干预数据在网络中的传输方式,却仍提供了足够的清晰度,使美国能够在互联网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涌现出如Alphabet、Amazon、Apple、Facebook等巨头。虽然没有法律是完美的,但这些保护措施使得行业和创新得以蓬勃发展,导致我们今天享用的许多互联网服务的出现。
其中一个主要促成因素是:各国政府并不试图对协议进行监管,而是对应用程序——如浏览器、网站及其他用户面对的软件(通常称为“客户端”)进行监管,用户通过这些应用程序访问网络。这个仍然指导网络的原则也应扩展到web3,这是一个互联网的演进,特点是将引入新的应用程序或客户端,如web应用程序和钱包,以及先进的去中心化协议,包括价值交换的结算层,这些都由区块链和智能合约提供支持。问题并不是是否应该有web3监管。答案显然是:规则是必要的、受欢迎的和合理的。问题是,web3监管在技术栈的哪个层面最有意义。
今天,典型的网络用户体验可能涉及通过受监管的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连接,然后通过受监管的浏览器、网站和应用程序访问信息,而这些许多应用程序依赖于免费的开放协议。各国政府可以通过对网站内容施加访问限制,或要求遵守隐私规则和版权删除请求来塑造这种网络体验。这就是美国如何迫使YouTube删除恐怖主义招募视频,而不干预DASH(视频流协议)的原因。
有几个原因使得在协议层面进行监管是不值得的,而且更加行不通。首先,从技术上讲,协议无法遵守法规,而这些法规通常需要无法定义的、主观的判断。其次,从 practicality上讲,协议无法纳入全球法规,而这些法规因地域而异,并可能发生冲突。第三,既然应用程序或客户端可以在技术栈更高层面遵守法规,那么重新编写网络的技术基础便是多余和适得其反的。
让我们更详细地回顾每个原因。
无论法规出于多么良好的初衷,如果它需要主观判断,那么对协议的适用将是灾难性的。
考虑垃圾邮件。人们对垃圾电子邮件的厌恶几乎是普遍的,但如果当局将电子邮件协议(SMTP)合法化为传播垃圾邮件,今天的网络将会是什么样呢?答曰:不好。什么构成垃圾邮件本质上是主观的,并且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像谷歌这样的大公司花费巨额资金试图消除其电子邮件应用程序(例如Gmail)中的垃圾邮件——尽管如此,他们仍然出错。此外,即使某个权威机构强制要求SMTP默认过滤垃圾邮件,恶意行为者也可以通过开源协议反向工程滤波器,从而规避这一限制。因此,禁止SMTP传播垃圾邮件要么无效,要么就会终结我们所知的电子邮件通信。
在web3中,我们可以将代币类比于去中心化交易协议(DEX)中的电子邮件。如果政府希望禁止某些代币的交换,认为它们可能是证券或衍生品,他们需要能够清晰表述技术规范,以客观符合这种分类。但这种客观分类标准是不可能的。是否资产为证券或衍生品的判断是主观的,需要事实与法律的分析。甚至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也难以处理。
试图将二阶的主观分析嵌入基础层指令集是一项徒劳的工作。就像SMTP一样,去中心化和自主协议(如DEX)无法进行主观分析而不添加人为中介,从而否定协议的去中心化和自主性。因此,对DEX施加这样的法规实际上会禁止这些协议,从而全面取缔这一新兴技术创新类别,并危及整个web3的生存。
即便在技术上可以构建能够做出复杂和主观决策的协议,从全球范围内来看这样做也很不现实。
想象一下冲突的麻烦。SMTP使我们能够向世界上任何人发送电子邮件,但如果美国要求SMTP过滤垃圾邮件,我们可以假设外国政府也会要求类似的限制。此外,因为何为垃圾邮件是主观的,我们同样可以假设政府的要求将各不相同。因此,即使从技术上讲可以构建能够做出复杂和主观决定的协议,但在全球范围内建立切实的标准,那么相反的概念就完全站不住脚。SMTP根本无法符合195个国家不断变化的垃圾邮件过滤要求,即使协议能做到,它也不知道用户身处何国,更无法公平地优先处理竞争要求。将主观性添加到协议中会摧毁协议的一项重要支柱:标准化。
规则是依赖上下文的。在web3中,证券和衍生品法律下的可接受条件因国家而异,而这些法律时常变化。一家DEX无法建立这些法律的全球标准,并且,像SMTP一样,无法根据地域限制访问。最终,如果协议必须立足于全球法规不断变化的沙滩之上,就毫无成功的可能。
到现在为止,应该很明显为什么规管应用程序而非协议至关重要。应用程序层面的监管能够实现政府的目标,而不会危及基础技术。我们之所以知道这一点,是因为这一方法已经行之有效。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早期的网络协议仍然有用,因为它们继续保持开源、去中心化、自主和标准化。但各国政府可以通过对应用程序进行监管来限制这些协议中传输的信息。或者,他们也可以保护信息的自由流动,就像美国通过批准1996年《通讯体面法》第230条所做的那样。各国可以确定各自的方法,在其管辖范围内运营的浏览器、网站和应用程序的企业能够定制产品以遵循这些决定。
由于web3中的协议与应用程序之间的二元性是相同的,因此对web3的监管方式应保持不变。Web3应用程序如钱包、web应用程序和其他应用程序使用户能够将数字资产存入贷款协议的流动性池,通过市场协议购买NFT,以及在DEX上交换资产。那些钱包、网站和应用程序可以在它们寻求提供访问权限的每个管辖区内被监管,并且要求它们遵守是合理的。
互联网的第一代为我们提供了网络、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和文件传输协议等令人难以置信的工具,使我们能够以互联网的速度移动信息。Web3使得价值的转移可以以相同的速度进行,贷款和资产交换已作为这一新互联网的原生功能而存在。这是一个必须保护的巨大公共利益。随着web3从去中心化金融(“DeFi)”扩展到视频游戏、社交媒体、创作者经济和临时经济,促进这些领域之间公平竞争的监管将变得更加重要。权衡所有因素,正确的方法变得显而易见。
应用程序应受到监管,而不是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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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obert Hackett, @rhhacke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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