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什么是供应链金融? 供应链金融(Supply Chain Finance ,SCF)作为供应链管理里对应资金流的总要环节,将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及其相关的上下游配套企业作为一个整体,以产业链为依托,以交易环节为重点,已资金调配为主线,以风险管理为保证,已实现共赢为目标,为整条供应链提供融资等整体金融解决方案。与传统的贸易融资业务相比,供应链金融在真实的贸易背景下降低了对银行作为信用中介的需求,金融服务的提供也同事摒弃了以商业银行为单一主体的模式,拓展到以核心企业,物流企业,产业互联网平台等企业为主要组织者,供应链金融业务也因此由简单的贸易融资产品变成一种面向供应链所有成员的系统性财务安排。供应链金融衍生出保理,融资租赁等模式,供应链金融除了融资安排,还涉及若干中间业务服务,包括财务管理咨询,现金管理,应收账款管理,支付结算,资信调查和贷款承诺等,在涉及国际贸易等领域还可以提供货币和利率互换等金融创新服务。
1.2.供应链金融的分类。
1.3.常见的供应链金融模式
1.3.1应收账款融资服务核心企业的上游企业,包括应收账款质押,应收账款保理两类。
应收账款质押:在供应商与核心企业签订贸易合同之后,核心企业通常会拖延货款,当供应商需要钱但是应收账款未到期时,可以向银行进行融资,已应收账款做质押,经银行审核后放贷,此时核心企业成为供应商的第三方担保人。
应收账款保理:应收账款保理的运作模式与应收账款质押相似,不同之处在于应收账款保理将应收账款直接转让给银行,供应商与银行同时通知核心企业应收账款已被转让,待应收账款到期时由核心企业支付应收账款,与质押不同,保理是一种债券转让行为。
1.3.2预付款融资
预付类产品主要应用于核心企业的下游经销商融资,包括先款(票)后货,保仓兑等多种业务模式:
1.先款(票)后货模式。银行给经销商融资,预付采购款给核心企业,核心企业发货给银行指定的仓储监管企业,货入库后立即设定质押监管,作为银行的授信担保,仓储监管企业根据银行的出库指令逐步放货给经销商。o:p
2.保仓兑模式,保仓兑模式下核心企业不再发货给银行指定的仓储监管企业,而是本身承担了监管职能,根据银行的出库指令逐步放货给经销商,同时核心企业向银行提供回购,调剂销售等增信措施。
三方保仓兑:与应收账款状况相同,核心企业会要求经销商先将货款付齐才愿意发货,经销商资金不足便转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提交保证金。收到贷款申请后,银行向核心企业支付全额应付款,待经销商补充足额保证金后,便通知核心企业发对应量的货物给经销商。三方保仓兑实质是一种提货权的转让。
四方保仓兑:四方保仓兑比三方保仓兑多了一个仓储监管的角色。
存货融资:存货融资主要分为现货质押融资和仓单质押融资两大类。现货质押可分为静态质押和动态质押,仓单质押分为标准仓单质押和非标准仓单质押。 (1)静态质押融资是指企业以其自由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为质押,银行委托第三方仓储监管企业对其提供的质押商品实行监管,经销商必须打款赎货,不允许以货易货。 (2)动态质押融资是对静态质押融资的延伸,指企业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为质押,银行委托第三方仓储监管企业对其提供的质押商品实行监管,银行对质押商品价值设定最低限额,允许对限额以上的商品出库,允许以货易货。 (3)标准仓单质押融资是指企业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标准仓单为质押的融资业务。标准仓单是指符合交易所统一要求的,由指定交割仓库在完成入库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用于提取商品的,并经交易所注册生效的标准化提货凭证。 (4)普通仓单质押融资是指企业提供由仓库或其他第三方物流公司提供的非交易所交割用仓单做为质押物,并对仓单做出质背书,由银行提供融资的一种产品。
2.1“区块链+单证”
在供应链金融中单证是使用最频繁,问题最多,参与人最多的环节。单证是证明交易行为的单据,文件与证书,凭借单证来处理交易的支付,运输,保险,结算等。主要有:
(1) 资金单据(汇票,本票,支票);
(2) 商业票据(发票,收据);
(3) 货运单据(发货单,仓单,提单,运单等);
(4) 保险单据;
(5) 其他单证(如质检单,原产地证书,寄样证明,装运通知等)
业务痛点: 融资业务的单证处理属于最基础,工作量最多的环节,也是出现问题最多的环节,业务痛点主要是人工处理单证问题纯在技术难度,具体有:无效单证类型繁多,假票据,克隆票据,伪造签章,单证,合同的真实性,串通上下游企业虚构交易票据,跨流程,跨系统,审查多,银行很难深入调查企业的信息,等诸多痛点。
区块链解决:
设计思路:供应链融资采用联盟链,按业务逻辑设点取证,存储凭证的摘要,时间戳等信息,经节点共识记录到区块链中;需要业务节点共同确认的信息(如合同签署,支付批准),经节点决策人以密钥认证身份登录后确认,记录区块。这使得凭证的信息公开,公正,各参与方以自身信用叠加形成对凭证的公信力,账本实时同步至各节点,业务不受单一节点影响,连续记录的过程化凭证形成后,可以链接到其他业务系统或公有链,使得凭证可以多次重复使用,而无须反复验证凭证来源的真实性,提高业务效率。o:p
区块链加凭证,一方面可以保证票据在网络传输,本地存储,查询下载等环节都不能被恶意篡改,同时凭证的生产是真实的服务流程中产生的,彻底解决电子凭证的真伪性问题,去中心化,不需要第三方监管,以参与节点见证,共同确认的方式存证,全称记录电子凭证满足了融资业务的审查效率和贷后管理。o:p
2.2“区块链+交易”
“区块链+单证”用以验证单个业务环节的真实性,实现该环节对于信用链的支撑,供应链融资是基于交易真实性的契约架构,“区块链+交易”以单证的真实性,交易业务逻辑和节点交叉验证,来解决金融业务最为关键的交易真实性审查问题。 以上四个步骤从不同的系统中生成,并且与不同的参与人(公司)确认,签署,区块链及时记录事件与单证,以加密和时间戳的方式记录,前后串联,形成理论上不可被篡改的记录。
交易的真实性形成的基础包括主体的真实性和合同的真实性,基于交易真实性的信用评级,金融机构可以实现债项信用更为真实的判断,有效降低业务风险。
2.3“区块链+应收账款质押”
我国的会计准则对应收账款的定义是:当同时满足商品已经发出且取得收取货款的凭据两个条件时,应确认收入,此时若未收到现金,即为应收账款。应收账款产生于实物交易,但却是无形的财产权。应收账款质押是基于未来现金流的自偿性融资。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交易结构包括质权人(资金方),出质人(主债务人),次债务人(买房)三个主体。操作流程如下: 1.交易发生(依据基础合同),形成应收账款债项,符合可质押要求。 2.经质权人审查合格后,签订协议质押,转让应收账款。 3.出质人书面通知次债务人的出质事项。 4.质权人向系统“登记公示”与“确认”,主债务人线上确认,质权确立。 5.质权人向出质人放款。 6.次债务人向质权人支付回款。 业务痛点:应收账款融资的主要风险来自真实性问题,如果交易为虚假,则应收账款质权不成立。在实践中,应收账款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价值确定及后续监管,是该业务的关键操作点。 区块链解决: 以区块链作为业务平台架构,将登记公示,质权人,出质人(主债务人),次债务人及第三债务人等纳入业务平台,实现登记公示,单证,交互与确认四大环节的协作,形成全过程的文档记录,可减少风险管理的复杂度,降低操作难度与操作成本。 原手工处理单证,线下签章,单证集中保存的形势,更改为线上确认。每一个节点都保存着相同的账本机制,所有规则与约定都公开,透明:所有涉及权益与合同执行的环节,如合同瑕疵,付款条件,等级确认,通知确认等,都在交互处理下达成共识并存证,不可更改,不可抵赖,作为日后争议的处理依据。所有节点都参与互动和见证,监督,账本上的所有数据由每个人共同维护,参与维护的每个人都能保存一份完整的数据库备份。 出质人,质权人,登记公示,次债务人作为验证节点共同参与,形成共享账本,管理合同,单证,证据等。智能合同则可以实现对节点行为的智能化监控,并自动执行预选确定的规划,如自动划账。
2.4.“区块链+存货质押融资”
质押模式是存货类融资中最基础的业务,在供应链中,存货质押融资模式对于质押品没有严格的限制,可以是产成品,原材料,甚至是半成品,但都必须建立在供应链真实贸易背景的基础上。出质人将流动性较差的存货等动产作为质押品,一般需要核心企业,出质人或具有担保能力的第三方等签署回购承诺,才能达到覆盖风险敞口的风险控制目标。以保仓兑为例: 区块链架构下的保仓兑业务流程
区块链架构下,可实现所有参与节点之间的直接交互,任意两点之间的业务操作可以分开不布置,大大简化了应用软件的复杂程度,使得协作流程简单化,避免了中心化的应用集中模式。而且所有节点都具有完备的账本,采用非对称加密技术,所有传输内容通过加密进行,内容查看权限也要有授权签名,共同的监督来证明当前事实的真实性,合理性,信用成本大幅下降。
2.5.“区块链+标准仓单” 现有仓单电子交易平台为中心化模式,在实践中任然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最大的痛点是电子方式对于交易的真实性,流转单据的有效性等监管效力有限。标准仓单的形成路径与应用效力,构建于严格的法律约束和操作规程之上,且是多方参与之下的交易标的。结合区块链分布式账本技术来改造交易模式和交易流程,解决了两大信任障碍:
1.将传统的交易环节透明读不足改成公开,透明的可追踪,可溯源模式,以参与方的共同见证来防止作假和道德风险,确保交易的真实和准确。2.安全性要求达到或超过国家所要求电子签名安全标准,以数据秘钥和单证加密的方式,可保证各方的保密性要求。
区块链架构下的仓单质押融资概念模型 运用区块链技术建设“区块链仓单交易平台”(注册与交易)和“区块链仓单登记公示平台”,以联盟链的方式为会员单位在其行业开展基于区块链分布式账单的交易模式。联盟链的仓单再对接到国家级的动产交易登记公示平台。 仓单融资采用区块链应用模式,是将交易以“区块链+合同”的方式记录下来,形成区块链电子仓单交易平台。 2.6.“区块链+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的实质是,出售未来可回收的现金流,从而获得融资收入。“资产”是指那些缺乏流动性,但具有可预见的,稳定的未来现金流资产。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定义,资产证券化是将企业(卖方)不流通的存量资产或可预见的未来收入构造和转变为资本市场上可销售和流通的金融产品的过程。 在我国金融监管的架构下,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三类资产证券化共同发展的局面,分属不同的部门监管。 (1).证监会监管的企业资产证券化(ABS) (2).银监会监管的信贷资产证券化 (3).交易协会下的资产支持票据
资产证券化流程
1.发起人(资金的需求方)明确其将要实施证券化的资产,必要情况下也可以将多种相似资产进行剥离,整合组件成资金池。 2.设立特定目的的载体(SPV)作为证券的发行机构,保证其能够实现和发起人之间的破产隔离.。 3.发起人将其欲证券化的资产或资产池转让给SPV,并且转让必须构成真实出售。 4.发起人或第三方机构对已转让给SPV的资产或资产池进行信用增级。 5.由中立的信用评级机构对SPV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进行信用评级。 6.SPV以拟定的资产或资产池为基础,进行结构化重组,通过承销商采用公开发售或私募的方式发行证券。
供应链金融ABS:
资产证券化促成企业融资方式的创新,即主体信用过度到资产信用,这与供应链金融的思想类似。证券化表面上以资产信用为支持,但实际上是以资产所有产生的可预期,稳定的现金流为支持的。所以,基础资产也不一定具有物质形态,只要能带来稳定的现金流即可,如应收账款等。
供应链金融资产证券化流程与交易结构 供应链金融资产池由N个企业的融资资产构成。在供应链金融的基础资产中,质押融资,票据融资,订单融资等(风险等级不同)都是可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为了控制风险,必须对供应链金融的借款合同,与核心企业的真实交易等进行评估,确认基础资产达到可证券化的标准,并真实出售给SPV。
SPV委托银行作为主服务商负责对资产池和现金流进行管理;银行提前把证券化收益垫付给N个企业。SPV对证券化资产进行不同风险,不同收益的组合,聘请信用增级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对证券进行增级和评级,然后以组合的资产作为支持,通过证券承销机构向投资者发行有价证券,投资者根据风险偏好购买证券,SPV在资本市场上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后,向银行支付转移账务的款项,最后,在银行的监管下,在资产池中的现金流向投资者清偿本金和利息。
区块链+供应链金融ABS:
资产证券化业务痛点:
资产证券化具有复杂的交易结构,参与机构众多,各机构之间还存在对账,清算等问题,协同难度大,参与方众多。数据管理成本高。人工对账的对账清算费事费力,资产信息管理与披露信息的质量。
京东金融ABS的区块链方案:
京东金融作为资金方,与合作的消费金融服务公司共同参与每一条资产的风控,放款和还款环节,并负责资产包形成后的结构化发行全流程管理。在基础资产包生产的过程中,资产方,资金方(京东金融),SPV(信托公司)各掌握一把私钥,共同审核。一笔借款通过京东金融的投资决策引擎审核,交由京东支付完成放款后,京东支付就会实时返回交易流水的唯一凭证,并写入区块链中,即完成一笔贷款资产的入链。系统设置了三个验证节点,底层资产池中每笔贷款的申请,审批,放款等资金流转都将通过区块链由各个验证节点共识完成。
区块链技术主导的ABS模式解决了以下难点:
1.架构于各机构的业务系统之上,解决异构系统之间难以协调的问题,以及各机构信息传输的准确性,对账清算,对基础资产质量与真实性的信任问题。
4.各个机构间的信息和资金通过分布式账本和共识机制保持实时同步,有效解决了机构间费时费力的对账清算问题。
区块链+供应链金融的应用演化路径。 供应链金融的终极目标,是实现中心企业唾手可得的融资便利和趋近于大型机构融资的利率水平。金融科技应用于供应链金融,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与融资贵问题为导向。逐步缩小中小企业与大型企业之间在融资方面的鸿沟,在金融业越来越开放的背景下,中小企业从融资难中解脱具有重要的社会经济意义。
生态的繁荣是从生态链的底层开始的,再沿着生态链向上演化。融资便利性和成本是生态繁荣的内驱力,供应链金融的商业生态繁荣始于大量企业采用供应链融资服务。区块链从最基础的数据和信息加密开始,形成区块链数据,进而供应链金融的业务操作也将逐步迁移到区块链数据结构之上,再进行流程和商业模式创造。对于融资贵问题,区块链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业务成本,未来更主要依托区块链技术打造标准化、高信用的供应链数字资产,发展直接融资。
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存证增信”。利用区块链技术的分布式账薄特性,为供应链金融的多方交易模式及复杂交易过程增信。
第二阶段是“强制履约”。实施区块链智能合同具有自动执行的强制履约模式,实现交易的自动达成。
第三阶段是“完全可信”。引入数字货币和产品数字化,完成供应链金融的交易系统、交易环境的完全封闭和交易的完全可信。未来,在央行数字货币实施后,引入数字货币可实现自动实时的DVP对付、监控资金流向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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