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Web3?(下)

  • maxdeath
  • 更新于 2022-01-26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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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一个内容创作者,你希望在生活在哪一片互联网中?

NFT(非同质化代币)

那么,现在,我写了一篇内容。

由于我的专业背景,这篇内容也许会有人看,我会因此而获利。

获利的方式有很多,比如打赏、付费内容、订阅等等,现在问题是,在Web3的世界里,这些都可以通过去中心的方式实现吗?

打赏是最简单的——这事本来就是去中心化的,我现在也可以贴个比特币地址欢迎大家打赏。

付费和订阅,实际上的本质是权限系统:

首先,我们在某个Web3的分布式存储系统,比如Filecoin或者Arweave(在这就不详细介绍这些存储项目,总之大家先把他们当成去中心化的网盘就好了)里面存上我的内容,然后,用一个智能合约给获得授权的用户开放阅读。以上这些部分概念上比较容易理解,也可以实现。

这里比较有趣的概念是用户授权这个事:

比如这篇文章是付费的,于是我写了个智能合约——你们给某个地址打款之后,我会为你们开放阅读权限,而具体的方法呢,相当于我发放一个写着“阅读许可证”的东西,发给你,然后你存在钱包里,到文章储存的地方,提供一个你拥有这个“阅读许可证”的签名,然后观看内容。

这个阅读许可证是个啥呢?

从某种角度讲,它是一个会过期的,“文章订阅者”的身份,于是,它类似于前文DID中提到的证书,只不过这个证书的颁布过程公开透明:不用认证,往智能合约里打钱,证书就到手。 而另一个角度,它还可以是NFT,即非同质化代币。(至于它和身份证书的区别,我们稍后再说)

关于非同质化代币,我在前面有一篇专门的科普(什么是NFT)。同时,在元宇宙那篇(什么是元宇宙)里我也再次介绍了一遍这个概念。简单来说,非同质化代币本身没有什么特别的,从比特币的角度讲,NFT和比特币这种同质化代币最大的区别就在于每个代币都是不同的,而所谓不同,就是代币中还可以附加一些用于描述的额外信息。而这些额外信息使得NFT可以被用来实现各种各样的功能,乃至于可以当作元宇宙中所有虚拟物品的基本单位。

但另一方面,除了现在大家熟知的虚拟收藏品、虚拟艺术品和游戏道具之外,NFT实际上可以是任何东西,包括某个链上或者链下的特殊权益,比如我的文章的阅读许可证。于是,我可以自行定义我的文章的收费服务,发行相应的NFT——比如,单篇文章的阅读权的NFT,即为单篇付费;所有文章的阅读权的NFT,即为订阅;所有发表10天以上的文章的阅读权限,即为非VIP订阅。甚至,我甚至可以将版权归属并入NFT,发行一个对应文章版权的NFT,买到的人可以获得文章的版权。

而NFT还有个另外的优势,也是它和证书的根本区别——它可以自由地在二级市场交易(当然,如果你不想让订阅权限可以交易,那么相比于NFT,你就应该颁发身份证书)。根据现实的经验,我们认定某一些东西是应该放在二级市场交易,对于它价值的提升有帮助的,比如收藏品;而另一些东西放开二级市场交易只会降低它的价值。比如,如果我给我的文章定价10元,那么如果允许二级市场交易,那么更多的人就会看完文章后在二级市场以一个较低的价格卖掉,随后影响到我的销量,甚至会出现盗版。

但现实的情况是,那些在二级市场上,比如淘宝上交易的会员账号,甚至包括游戏道具,损害的究竟是谁的利益?版权和著作权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创作者,但现实是,这些变成了平台垄断渠道之后两头压榨的手段,而创作者其实并没有从版权保护中受益。(读者可以自行百度“阅文事件”和“周杰伦网易云音乐事件”)

换言之,虽然比如会员订阅这种事情大家从常理上来看应该用DID以不可转让的许可证来实现,而不是NFT这种可以转让的门票来实现。但如果用NFT实现,允许看完了文章的人自由地将订阅权卖出去,其实未必会让创作者吃亏。

而且,NFT的另一个优势是,当DID的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之后,NFT的归属权也是明确的——DID可以准确地将你的身份与密钥关联,而NFT也可以无争议地归属于密钥。因此,无论是版权问题,还是各种订阅权利的归属权都更加没有争议。

于是,基本上,你能够想到的收费模式,无论是文章订阅,视频内容订阅,小说订阅,抑或是唱片发行,艺术品销售,甚至是游戏Mod的收益,都可以以身份证书(DID)或者NFT的形式实现,而不是必须通过某个平台。而开放的二级市场对于创作者而言其实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

互联网仅仅是载体,用于将信息的创造者和使用者联系到一起。而无论Web3究竟是什么,但是总体趋势是不会变的——内容的使用者原本就是去中心的,而内容的创作者也变得越来越去中心,在这里,中心化的平台的存在其实已经越来越失去意义,甚至于越来越成了信息自由流动的阻碍。它们不仅拿走了内容创作者们创造的价值的大部分,而且,利用渠道、版权和推荐算法阻碍用户获得想要获得的信息。因此,无论是不是使用区块链技术,当下的信息传播模式都是低效和可改进的。

而现在,区块链和NFT提供了一种不需要中心的奖励内容创造者的方案。

DAO(去中心自治组织)

读者看到这里可能又会反对了——任你说的天花乱坠,但其实,能够通过内容创造获利的人毕竟是少数,大部分的流量和利益都仍旧掌握在头部的创作者手中,而平台做的事情,实际上是给广大内容创作者提供平台,通过补贴激励创作者创作优质内容,然后用基数和内容吸引用户,在通过筛选出的头部创作者获利。

因此,实际上对于平台而言,似乎干的是“劫富济贫”的事——用头部内容创作者赚来的利益扶植普通的或者尚不能盈利的内容创作者,而以上说的NFT的收费模式,听起来很好,但仅仅对于那些能够盈利的内容创作者而言。但对于大多数人——网文写手也好、地下音乐创作者也好、新人up主和主播也好,是平台提供了流量和曝光的资源,提供了一些支持创作者的服务(比如免费工具)和培训,甚至还有初期的补贴,他们有的能够最终走向盈利,有的可能完全出于兴趣爱好。但如果都用我之前所说的NFT的方法各自为战的话,那么其中的很大一部分内容创作者都无法受到关注、缺乏相应的能力、或者维持不了生计,也就无法走上盈利的道路。

或者说,没错,对于内容创作者,尤其是尚且不具备独立盈利能力和私域流量的创作者而言,平台是很重要的——

一个平台将提供曝光度、相应的工具和协助、激励和奖励机制等等……公平地说,对于很多内容创作者而言,他们是从中获益的。

但需要明白的是——这种获益可并不是平台在劫富济贫,实际上这只是平台在对你投资而已。当然,这种投资不是针对个人的,而是针对整个群体的——相比于这个群体未来可能创造的价值而言,平台的投入相当微不足道。或者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现在把任何一个平台的内容创作者打包送给这个平台的友商,我相信没有任何一个友商会拒绝。

也就是说,本身内容创造者这个群体,即便还没有能够盈利,即便他们的价值可能在未来才能兑现,即便需要有相应基础和能力的平台才能实现他们的价值,但他们对于市场或者说相关行业的企业来说,已经是优质的资产了,平台也是因为看到了这点才给了相应的帮助,比如曝光度、工具和激励,实际上就是天使轮的投资。

换言之,内容创作者们需要的不是平台,而是组织——一个能够体现出自身价值,而且可以更加顺利地获得投资和所需资源和平台的组织。

而DAO(去中心化自治组织)就是这么一个组织。

DAO的历史

DAO的名字看起来很玄乎,实际上,大家可以先把它理解成一个公司——

一个公司里每个人都是股东、决策层、老板、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的公司。

听起来是不是像科幻小说?

实际上也的确是科幻小说,因为现在不要说实现了,就算在概念上人们也还没想明白一个大公司要怎么去中心化以及该如何去中心化,但对于一些较小的,组织简单目标明确的公司,DAO的概念已经能够派上用场了。

首先DAO这个概念其实并不新鲜,这个概念的出现甚至先于区块链这个概念——它是在以太坊主网上线之前被提出来的,加密货币的支持者们当时对于区块链(那时候还没这个名字)的发展和去中心化的未来是相当乐观的,在他们看来,现在有了去中心化的货币,有了去中心化的图灵完备的计算机(以太坊),那么自然而然地,我们可以将现实中的一切中心化组织,包括公司,全部去中心化了。因此,他们在以太坊上做了一个DAO,它是一个去中心化的基金——

大家通过买DAO的代币往这个基金里注资。然后,各种项目可以申请这笔基金,由所有DAO的持币者投票决定给不给项目投资,以及这笔投资该怎么用。

听起来很美,因此DAO通过拍卖代币获得了市值1150万美元的投资(在当时的加密世界已经是一笔巨资了)。但人们当时显然是低估了这件事的复杂程度,再加上当时对于智能合约的安全性一无所知。于是,2016年,以太坊主网上线后不久,就有人发现了DAO合约中的恶性的bug,导致所有资产被盗。而以太坊的创始人Vitalik Buterin不愿意看着以太坊上最热门的项目的投资者血本无归,因为这显然会削弱整个以太坊社区的积极性,于是做出了一个很有争议的决定——硬分叉以太坊,从此以太坊一分为二。

也因为这个著名的事故,有很长一段时间都没人再提DAO了,核心的问题是——哪怕是看上去这么简单的逻辑,用智能合约实现都可能出现这种致命的问题。那么,想要去中心化一整个公司的制度完全是天方夜谭,至少,现在的技术还未成熟。后来尽管有MakerDAO这样的名字里带着DAO的项目,但实际上DAO并不是这些项目的重点,直到随着Web3的热潮,和人们对于智能合约安全逐渐有了心得,DAO的概念时隔5年重新站上了风口。

DAO的形式

DAO现在还处在一个相当早期的阶段,很多实施的细节都还只有概念。但通常,大家认为DAO肯定需要有的其实就是两个东西:

1,代币

2,链上投票机制

换句话说,代币是这个DAO的股票,也是所有权和管理权的象征;而链上投票则是这个DAO的决策过程,这两点是DAO和传统组织或者公司或者其他组织形式的最大的不同之处。

但除了这两点之外,DAO的形式就千差万别了,主要的原因在于理想状态下,DAO应该还具备第三个特点:

3,DAO的运作通过智能合约在链上进行

比如,按照前面以太坊的DAO的愿景,应该是比如某个项目想要做一个区块链版本的知乎,于是DAO的所有者们投票表决要不要给这个项目投资,但这个投资应该不是没有条件的——在理想状态下,这个项目应该实现把他想要做出来的东西或者公司想要达到的目标描述出来,比如多长时间做到多少日活多少注册用户,然后用智能合约写上去,然后这笔投资会根据智能合约中的每一阶段目标陆续交付。

但后者现在离实现还有很远——这么复杂的逻辑用判断语句写出来,光想想就是痴人说梦。

因此,现阶段的DAO,基本上所能做的事情有限——

它适合做一些目标明确并且本来就没法量化的东西,但是不太能够做一些具体复杂的事物,也就是说,现在用“去中心化的公司”这个概念来理解DAO是不对的。

那现在的DAO能做啥呢?

首当其冲的就是投资,也就是以太坊的DAO原本想做的事情——大家出资形成一个投资基金然后投票决定投什么。而随着DeFi的发展,这种投资其实越来越容易了,大家只要投票决定买哪些币就好了,而收藏品投资也同理,大家可以集体决定投资买哪些NFT。而通过DEX(去中心化jy所)买b这种事已经可以部分通过智能合约实现了。而且,由于组织形式的简单,这个DAO在形式上可以非常的单纯和随意。比如几个朋友如果想要一起做点事情或者投资某个项目,恰好手里又都有些钱,那么就把闲钱都打进一个DAO的合约里,发个币,以这个形式开始进行投资。同时,币上jy所,谁都可以买,按买到的比例参与进来大家一起投资,相当于成立基金、募资、决策管理和财务公开一步到位。

因此,其实DAO现阶段最适合复制的现实世界的组织,就是各类基金,甚至说的难听点就是一种集资——尽管简单,但也足够作为一个支点撬动很多Web3中各个组件的发展了。 比如,前一阵闹得沸沸扬扬的constitution dao就是这样一个DAO:一群人把钱打到一个DAO的合约里,试图用这些钱拍下美国宪法的副本(结果失败了)。

而另一类,其实就是类似于内容创作者的联盟、或者某些同行业的合作社——

以知乎为例,一群新人科普作者可以组成一个DAO,发行自己的DAO币,比如叫BH,然后,正如前文所说,只要他们未来可期,他们就是优质的资产,那么自然就会有人看好BH会涨。于是,投资人,比如另一个基金类的DAO,就可以通过去中心化交易所来购入BH。同时,和现实的投资人一样,投资人在购入BH之后,也会引入自己手中的其他资源一起发展BH。比如媒体、KOL、社区运营、甚至于开发,而这些同样可以是以各行业DAO的形式而存在的。

总结起来就是,尽管我们现在离一个理想状态的,一切决策和执行都透明,并且用智能合约写在链上的DAO还差很远,但不妨碍基金类型或者合作社类型的DAO已经可以实现了。而有了这类DAO,内容创作者们,尤其是非头部的内容创作者们,就获得了一个不依赖于中心平台的选择——

要么,加入平台,享用平台带来的资源的时候接受平台的抽成和不平等条款。

要么,自己创业,做个新的平台——然后死于现在互联网这片红海。

或者,和一群人组成一个DAO,自己当自己的老板,用最低摩擦的方式直接获得投资、资源和收益,没有中间商赚差价,同时直接参与决策。

以上哪种模式更好?我不知道,但还是那句话,重要的是多一种选择。

DeFi

以上所有的这些东西成立的基础是DeFi,而这恰恰是近两年区块链领域发展得最迅速以至于我不得不承认已经确确实实地成为了区块链世界的基础设施的东西。

虽然,DeFi现在总是和炒b联系在一起,但随着DEX(去中心化jy所)和去中心化借贷的出现(详见什么是DeFi?(上)),至少在区块链世界里,一些有质量的项目的的确确地获得了一条更快的融资渠道。相比于曾经需要付给交易所一笔不菲的“上币费”或者需要通过某些手段和交易所一起割韭菜分成,现在,任何项目,比如前面提到的BH,完全可以无门槛地在DEX里发币,然后通过交易所获得投资。

而这种投资也已经早就不限于炒b者,通过加密货币投资的基金在DEX中早已有之,而很快,相信不少这类基金将转为DAO的模式,而更多的基金类的DAO也将应运而生。

也就是说,DeFi最初的愿景——让那些在现实世界中可能无法获得金融服务的人,多一条获得金融服务的渠道,在Web3中也将成为现实。

当然,随之而来的也有大量的泡沫和骗局,但乐观一点说,互联网诞生之初也是一样的情况。

于是,回到我们的场景中来——

如果你是一个内容创作者,Web2和Web3的世界究竟有何不同?


在Web2中,你注册在了知乎,通过身份认证获得了一个实名的身份。

然后,通过持续不断地输出优质内容以及参与知乎活动,你获得了知乎的部分流量,收到了打赏,接到了商业推广,甚至于可以通过写盐选的文章来获得报酬。

但你很清楚,知乎并不是公益机构,在义务地为你推广,你为知乎所创造的价值都转化成了它们的流量,从而变成会员费、股价、或者投资,最后仅有小部分留到每个人和每个内容创作者手里。你获得的,是知乎给你的激励、头衔、推广和商业合作,以及知乎大v的身份给你带来的在其他地方变现的机会,但这些归根结底一定小于你所创造的价值,因为平台永远会吃掉这里面的大部分利润,这是平台的生存之道。

这不是知乎的问题,这是所有当下互联网的模式,也就是Web2。


而在Web3中,你可以和其他的内容创作者一起组成一个叫B乎的DAO,发行一种叫做BH的代币。

所有内容创作者都是BH的持有者,他们可以通过持有BH来获得BH未来升值的奖励,也可以用BH来决定B乎的发展方向和商务合作对象,比如你们可以与一个做渠道的DAO合作,通过互换代币的形式,让他们来做运营和推广。接着,BH可以定期衍生出代币bho,是B乎的内容订阅服务的NFT,可以用于订阅、购买甚至定制特定的内容。

BH和bho都可以通过DEX进行交易,投资人可以买入BH进行投资,内容创作者也可以虽然卖出BH套利。你创作的内容都有无可争议的版权归属,同时,所有的内容将成为你身份的一部分。

换言之,你所生产的所有内容和它们所创造的价值,它们或者是通过你所拥有的BH转换成你的收益,或者是通过造成的影响力所带来的数据,成为你身份的一部分,提高属于你的身份的价值,而你所创造的内容都无可争议的属于你,因此,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你出名了,你还可以通过版权的NFT继续获取这些内容的价值。

这就是所谓的“用户不依赖平台,产生并且拥有自己生产的信息”。

当然,可能还是有些读者会觉得我上面所说的这种Web3听起来非常不现实,也难以实现。

实际上,我承认我们离这种理想中的Web3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但是,也请大家先抛开对区块链的偏见和对于泡沫和骗局的厌恶(我其实对此同样厌恶),单纯地设身处地地思考一下——

如果你是一个内容创作者,你希望在生活在哪一片互联网中?

首发于:https://zhuanlan.zhihu.com/p/458829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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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death
maxdeath
代尔夫特理工大学 (TU Delft) · 区块链博士后 & 代尔夫特理工大学 (TU Delft) · 信息论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