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探讨了互联网协议的开放性与政府监管之间的关系,强调应将监管重心放在应用层而非协议层。作者认为协议的主观合规性不仅技术上不可能,也在全球化背景下不可行,应用程序可以在各自辖区内灵活合规,从而保护网络创新与自由。文章概述了Web3中应用程序与协议的相似性,提出这些应用在合规方面较为可行,旨在倡导对Web3的监管应遵循以往的成功模式。
文章讨论了互联网的发展现状及问题,指出大科技公司控制了互联网,限制了创新和用户选择。作者认为基于区块链的网络可以恢复互联网的活力和开放性,提供了开放性、信任和用户参与的特性。
文章探讨了互联网的两个时代,第一代互联网基于开放协议,第二代则被大型科技公司主导,强调了去中心化的重要性。
文章探讨了人工智能和区块链技术对互联网未来的影响,认为人工智能将改变互联网的经济模式,而区块链技术可以帮助保护数字内容的真实性和用户的控制权,推动互联网的开放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