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l Finney 讨论了电子支付对个人隐私的潜在威胁,并设想了一种基于银行信用的匿名电子现金系统,该系统类似于 Visa 但能保护用户的消费隐私。他认为这种系统在提供便利性的同时,也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个人隐私,并具备合法化的潜力,同时还讨论了电子现金在防止欺诈方面的优势。
作者:Hal Finney
来源: https://nakamotoinstitute.org/library/digital-cash-and-privacy/
原文出版于 1993 年 8 月。
我同意 “Anonymous” 的看法,在眼下,实际使用电子货币会遇上问题。但在一定程度上,这也要看你想解决什么问题。
关于迁移到电子支付,我的一个顾虑是,它会让个人隐私性降级,因为它让记录交易变得更加容易。有人可以建立答案来追踪我们每一个人的消费模式。
现在已经是这样了,当我通过手机或电脑来下单商品,然后用的 Visa 卡来支付的时候,会有一条清楚的记录,关于我花了多少钱、在哪花了钱。随着时间推移,越来越多交易会被这样记录下来,最终结果可能是隐私大泄露。
通过邮件来支付现金确实可以做到,但既不安全,也不便利。我认为,信用卡和借记卡的便利性,将会盖过绝大多数人的隐私性顾虑,然后我们就会身处这样一个世界:关于人们的私人生活,形成了大量的信息。
这就是我看到电子现金可以有作用的地方。想象一种类似于 Visa 的系统,在其中我对银行是匿名的。在这个模式中,银行会给我授予信用,就像信用卡一样。但是,它不是给我一个账户号码、让我可以通过手机知道、在电子邮件里附上,它给我的是按需请求电子现金的权利。
我保留一些电子现金,然后用在一些交易中。当我现金不够的时候,就发邮件给银行,以得到一些。每个月,我都发送一张支票给银行,以覆盖我的账户的支出,就像信用卡的体验一样。我跟这个银行的关系,与我今天跟信用卡公司的关系非常相似:频繁取款、每个月清账一次。
但相比于今天我们采用的系统,这样的电子现金系统有几个优点。它不会留下我在哪里花了我的钱的记录。银行只知道我每个月取了多少钱;但我可能马上就花掉,也可以留着不花,而他们不会知道。对于一些交易(例如软件),我对供应商可以是匿名的;至于另一些交易,供应商可能会知道我的家庭地址,但依然没有哪个中心能够记录我买的所有东西。
(它也有安全性上的优势。在今天采用的荒谬的系统中,只要知道你的 16 位账户号码,还有一个过期日期,任何人都能用你的名义来买任何东西!)
而且,我认为,没有什么让这样的系统不能跟信用卡一样合法化。唯一有区别的地方就是它不能跟踪用户在哪里花了自己的钱;就我所知,这项能力在信用卡中从来没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当然,今天没有人会否认,政府在促成每一笔金融交易都能得到跟踪的环境上有既得利益。
当然,这样的电子现金不能提供完全的匿名性。依然有可能大致知道每个人花了多少钱(虽然不可能阻止用户取出比月度开销多得多的现金,而只能用利息来吸引他们不要这样做;但也许,这人还可以出借多余的电子现金,从而在别的地方收获利息)。并且,它也根源于 “Anonymous” 所批评的 客户/供应商 模式。但我认为,这种模式代表了电子交易的主体,不论是在今天,还是在不远的将来。
同样值得指出的是,成为一家能够接受信用卡支付的商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几年前我所在的一家公司就走了一遍这个流程。我们通过邮件订单来销售软件,这让信用卡公司非常紧张。那时候有许多电话诈骗:用几个月时间来收集大量的信用卡号,然后突然要求大大量支付。等到用户收到自己的月度账单、发出抱怨的时候,供应商已经消失了。为了获得信用卡终端,我们拜访了一家声称可以 “帮助” 我们起步的公司。他们看起来就像是那种见不得光的企业。我们不得不虚报用途,说我们有 50% 的产品都是在展会时候卖出的,这些显然会被当作是场外销售。而且我们不得不先预付 3000 美元(似乎是用作贿赂)。哪怕是这样,要是我们在商业区没有办公室的话,可能还办不下来。
在电子现金系统中,这可能就不是什么问题了。电子现金的主要问题是重复花费,而只要你愿意联网验证(对于任何需要几个小时来发货的企业来说,这都是合理的),就能完全防止重复花费。所以,商家就没有机会先收集信用卡号码、再搞欺诈了。(可能依然会有商家拒不发货的问题,所以,并非所有风险都被消除了)。这可能最终会让电子现金比现在的信用卡得到更广泛的采用。
我不知道这样的系统会不会被用来支持非法交易、逃税、赌博,等等。那都不是本提议的目的。它提供了提升个人隐私性和安全性的好处,以一个也许能够合法化的框架,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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